二、研究制定农村能源的技术经济政策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方针,分别制定农村能源的技术经济政策。农村能源建设,必须立足于当地,实行自建为主,民办公助的政策。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农村能源产业,进行商品化生产,有些一次性投资较大,国家、地方财政和银行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目前,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就条件比较成熟、影响较大的几个方面,如合理利用秸秆、森林资源、小水电、风力发电、乡镇企业合理用能与节能等制订相应的扶植政策。
三、加强农村能源科技攻关和开发示范工作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加强农村能源的科学研究。对农村能源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要按照不同行业,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有较大的突破。在各级“星火计划”中,也应安排一些周期较短,效益较好的农村能源项目。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农村能源的示范试点和技术推广工作。除继续抓紧抓好100个县的农村电气化试点、390个县的节柴灶试点以及沼气和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工作外,还要根据本地资源情况,特别注意小煤窑、薪炭林、小水电的开发,同时,积极进行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和能源作物方面的开发试点。对示范试点工怍要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促使其健康发展。通过试点,总结和摸索农村生活、生产用能的合理途径,为农村能源建设提供适用的经验,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农村能源问题的道路。
四、抓好农村的节能工作
在农村能源建设中,要坚持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认真抓好节能工作。农村节能的潜力很大,除切实抓好简便、经济的省柴节煤炉灶的推广使用外,应加速革新改造落后的农用动力设备。逐步淘汰耗能高的农用设备,尽快制订拖拉机、排燃机械等各种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和节能制度,做好农用燃料油的合理分配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广新的节能耕作方法,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水资源,减少能耗,提高经济效益。乡镇企业设备大多数比较陈旧,工艺落后,能耗高,能源浪费很大。各地应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技术力量。因她制宜地发展适合当地能源特点的优势产业,积极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搞好节能技术改造,严格禁止城市淘汰的落后设备以及污染严重的工艺向乡镇企业转移。
五、建立和发展农村能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