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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的意见

  要根据农村能源产品量大、面广、维修不便的特点,抓好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生产,研制的新产品,必须先通过严格的科学鉴定,小批试生产,以及工艺装备的考核后,才能大批量投产a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技术上基本成熟的产品尽快定型,有计划地组织商品化生产。鼓励企业打破部门、地区界限,实行横向联合,进行专业协作生产。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建、扩建一批生产农村能源产品的骨干厂,实行定点生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做到产品物美价廉,适销对路,性能可靠。要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作好技术引进工作,重点是引进软件、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设备。对引进的技术,要组织力量搞好消化吸收,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发挥经济效益。
  六、建立农村能源技术服务体系
  随着农村能源的迅速发展,必须尽快建立农村能源技术服务体系,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各地应鼓励农民和集体集资开办农村能源技术服务公司,承包农村能源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等技术服务工作。服务公司可按其服务项目,建立健全承包责任制,向用户收取一定费用。要组织生产农村能源产品的企业,在产品使用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维修服务网点。要鼓励发展农村能源技术服务专业户,有关业务部门要免费为他们提供技术咨询,介绍先进管理技术,对维修所用的零部件,销售部门应按批发价格优先供应。
  七、加速培养农村能源技术人才
  当前,从事农村能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很少,尽快培养出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农村能源技术队伍,是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的关键。各地区、各部门应尽快制订农村能源人才培养规划,采用多种形式培养农村能源技术人才。在一些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农村能源专业,培养农村能源的专业人才。各地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开办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和各种形式的训练班,培养农村能源技术骨干。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农村能源学术团体要积极开展对农村能源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活动。新闻、广播、电视、电影、出版部门要面向广大农村,做好农村能源科学技术的普及工作。
  八、加强对农村能源工作的领导
  农村能源工作,量大面广,是一项多学科、跨行业、涉及许多部门的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积极扶持,切实加强领导,农村能源建设要纳入各级国民经济计划。各级财政、计划、经济、科技、物资、银行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能源建设,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用于农村能源的科研、技改、基建、示范推广资金,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除原有的资金渠道外,超收的能源交通建设和乡镇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贫困地区要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扶贫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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