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司发通[2004]174号 2004年12月27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
最近召开的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次重要会议。吴官正、贺国强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分析了当前工作的形势,明确了工作重点。为贯彻落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来抓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根据反腐倡廉形势需要和工作实际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手段,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党组的部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坚决有力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
近年来,我们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得出一个认识,就是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围绕一个中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突出两个重点(监狱劳教和法律服务)、实施“三项工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工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拳头工程”和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源头工程”)。责任制这个“龙头工程”是“三项工程”之首。抓好了责任制的落实,反腐倡廉的其他工作就活起来了,动起来了,就能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和效果。
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龙头工程”意识,首先在于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龙头工程”也就是“一把手”工程。要提高“一把手”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责任制落实机制。
二、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