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莱芜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13号)
山东银监局:
《山东银监局关于筹建莱芜市商业银行的请示》(鲁银监发〔2004〕1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莱芜市商业银行。
二、你局应加强对莱芜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的指导,确保筹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莱芜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就绪后向你局提出开业申请,由你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28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查并核准其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