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文革”前中专学校试招高中毕业生学历问题的复函
((84)教计字253号)
航空工业部:
你部航教函(1984)1249号函收悉。现就“文革”前中专学校试招高中毕业生的学历问题函复如下:
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五年,经国务院文教办公室批准,教育部曾安排在全国部分中等专业学校试办招收高中毕业生班的教育改革试点。关于招收高中毕业生班的有关问题,教育部当时几次发文作过明确规定,反复强调:招收高中毕业生班次的人数,包括在国家下达的中专招生计划以内;学习年限,工科专业为二年,学生的培养目标、学习期间的待遇、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和待遇等问题,均按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规定执行;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在高等学校招生之后进行。对录取的学生,必须征得本人的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