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航空勤人员运输飞行小时费暂行规定[失效]

  即:当月除发给该正驾驶20元的小时费基数外,还应发给30美元的飞行小时费。
  又:若上例当月国内航线飞行20小时,国际航线飞行10小时,则飞行小时费的计算应为:
  20小时×1元/小时×50%+10小时
      ×(1美元/小时-1元/小时×50%)
      =10元+10美元-5元
      =5元+10美元
  即:当月除发给该正驾驶20元的小时费基数外,还应发给10美元和5元人民币的飞行小时费。
  2.运输飞行大队(含)以上的领导干部和各级机关(含民航局机关)的运输空勤人员,每月按本职务国内航线日间标准发给相当于二十小时飞行小时费的固定津贴,然后再按本暂行规定和实际飞行时间发给飞行小时费。计发飞行小时费的时间,大队干部每月不超过五十小时,总队和机关干部每月不超过四十小时,超过的部份不发飞行小时费(从事教学飞行的可不受此限制)。
  (五)提高标准和改变办法后所增加的飞行小时费,在民航实行工资总额随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之前,国内航线部分从各企业的自有奖励基金开支,国际和香港地区航线部分在成本中列支。各级机关的空勤人员参加生产、训练飞行时的飞行小时费由飞行队支付,固定津贴由本人所在机关支付。所有的空勤人员不再评发地面人员的各种奖金。
  (六)运输飞行小时费,亦可根据本文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分别对不同机型计算出每条航线的标准,然后再在空勤组内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举例说明附后)。准备采用这种办法的单位可将航线、机型、标准的具体意见报局审定,由局统一公布实行。
  〔例〕某国内航线,全长2000公里,其中有500公里为夜航,使用“一般”机型,时速800公里,不配餐,该航线的小时费标准为:
  (1)五人制机组
    2000             500
   ------×(1+0.8×4)+-----×0.2×5
    800              800
   =11.125元
  其中:机长2.625元
     副驾驶、领航员、空勤机械员、空勤报务员各2.125元
  (2)三人制机组
    2000                    500
   ------×(1.40+1.20+0.80)+-----
    800                     80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