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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坚决防止借节日之机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坚决防止借节日之机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财政部发布)


  今年下半年, 工资制度改革将全面施行,消费基金增加较多, 货币投放比较集中.九、十两月又逢中秋和国庆两个节日.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为了防止再发生去年下半年滥发奖金、补贴以及借节日之机滥发月饼、副食品等实物的情况,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引起注意,事前做好预防工作,以便有效地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切实保证市场的稳定.现在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作如下通知:
 一、 有关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制度办事.一切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都不得假借节日或其他名义,给职工滥发奖金、津贴和补贴,也不得免费或用公款补贴等办法,低价向职工发放实物,更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要坚决制止巧立名目,用不正当的手段,私分福利费.
 二、 除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统一制装的以外,任何行政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一律不准用公款制作服装或向职工个人发放制装费.有关制装问题,任何地区和部门都无权自行决定.
 三、 违犯上述规定者,应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以经济制裁,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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