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转发深圳市劳动局《关于
我市部分合资企业违反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的情况》的函
(1985年9月劳人护局<1985>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广州、武汉、重庆、西安、大连、沈阳、哈尔滨市劳动局,中央国务院各有关单位及有关部门:
现将深圳市劳动局《关于我市部分合资企业违反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的情况》转发给你们,他们反映了经济特区一些企业劳动条件恶劣的问题。最近香港工人李赞世也上书我港澳办公室,反映在国内的某些外资或合资企业劳动条件差,工人没有基本权利,我们认为反映的问题是严重的,请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各经济特区,近期内认真检查一次外资和合资企业的劳动保护情况,参照深圳的做法,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解决这一问题。
附件:关于我市部分合资企业违反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的情况
关于我市部分合资企业违反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的情况
我市合资企业几年来在生产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在劳动保护方面越来越明显地暴露了一些问题。根据我局和有关部门抽查监测情况:
在蛇口光辉游艇厂等三十间厂接触苯的作业点中,14.3%作业点空气中苯浓度和33.3%作业点甲苯浓度超过国家的最高允许浓度,有的竟超标准43倍;
在26个粉尘作业点中,超规定占80.77%。有的超标准10倍。在对粉尘作业点的216名工人的体检中,发现一期矽肺病5人,二期3人,三期1人,可疑矽肺病7人;
在电子行业抽查的500多名工人中,视力下降到1.0以下的有160人,占32%。慢性轻度铅中毒3人,铅吸收11人,经治疗两个疗程后有好转。
我市部分合资企业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主要问题和表现如下:
一、引进外资时没有同时考虑劳动保护设施。
如中冠印染厂厂房是一间大铁皮屋。没有通风隔热设施。1983年7月测定丝光机、漂白布机和染布机旁温度分别为摄氏36、37.4和39.2度。最高的地方达到42度,均超过国家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经改进,到1985年已有较大的改观。但有的地方仍不符合国家规定,需继续努力。
蛇口光辉游艇厂厂房也是个大铁皮屋,也没有防尘防毒设施。工人长期在高浓度的苯、甲苯的有毒气体和玻璃纤维的环境中工作。今年二月一次测定,游艇喷漆点苯和甲苯的浓度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浓度的36倍和10.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