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补发“文革”中扣发的工资;退回被查抄的物资,现在找不到原物的,要作价赔偿;被挤占的私人房屋,要限期退还,一时腾退不出的,先给房主立据,至迟于一九八七年底前退还。如这个问题需由地方部门解决,各单位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三、积极发展知识分子入党。
继续清除“左”的影响,对长期申请入党的知识分子,不论本人近期是否有申请,都要逐一研究,并与申请人谈话。符合党员条件的,抓紧发展入党;尚未具备党员条件的,要指派专人积极做好培养教育工作。一九八六年一季度前,总公司各单位要认真检查一次发展知识分子入党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所发现的问题。
四、大胆选拔重用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
一九八四年年底前,列入全国三千家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九十二家有色金属企业领导班子,已按中央实现领导班子高文化结构的要求全部调整完,新班子平均年龄约4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78人,占95%。明年一季度前各地区公司都要按“四化”的要求,将所属企业的领导班子调整好,还要尽快采取措施,为骨干企业配齐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为加快第三梯队的建设,总公司要掌握200名以上地师级预备干部名单,并组织力量对重点单位的预备干部逐个进行考察,下决心在德才兼备的基础上,选拔一批年富力强、有知识懂政策有干劲的同志到领导岗位上来,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这项工作的进行。
五、积极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一九八四年九月,经总公司党组批准,印发了《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于改善知识分子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的意见》,已收到较好的效果。各直属单位除认真贯彻执行外,应及时把出现的新情况报告总公司,以便不断修改完善。总公司最近正考虑制订一些特殊的措施,吸引科技人员到艰苦地区和单位工作,以利于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对知识分子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问题,各单位应在注意合理流向的前提下,尽快解决,特别注意优先解决中年知识分子和业务技术骨干的问题;对现有的知识分子应尽量做到合理使用,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应尽快调整;对现有的高级知识分子和拔尖人才,各单位应逐个摸清情况,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和工作、学习条件。总公司每年在安排的民用住房基建投资中,用于解决知识分子住房困难的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兴建或扩建图书、科技馆,以改善知识分子的学习条件。
六、加强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党委,应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知识分子的工作,把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作为整党中对照检查和整改的一个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应有专人管理这方面的工作。一九八六年一季度前,在总公司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从在京单位抽出得力的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住好坏典型,不断总结经验。对应该落实政策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会同各级党委,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