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七五”国家科技攻关环保项目招标试行条例(“七五”国家科技攻关环保项目主持部门领导小组)

 八、由主持部门下拨专题经费。

第三章 招标

 一、专题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并下达招标任务书。招标任务书主要内容如下:
  1.专题名称、任务由来;
  2.专题主要攻关目标;
  3.专题的主要研究内容;
  4.技术经济指标;
  5.试验研究规模;
  6.对研究进度的要求;
  7.对研究成果的要求;
  8.承担单位的条件及要求;
  9.研究经费;
  10.投标截止日期。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通知。
 三、投标单位报送投标申请书,接受资格审查。
 四、寄发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密封报送标书。
 六、招标领导小组拟定标的。
 七、招标领导小组主持揭标、评标。
 八、国家科委核准后,由主持部门寄发中标通知。
 九、中标单位与主持部门签订专题合同。
  (第二、四项及第三、五项也可合并进行)

第四章 投标

 一、见招标公告或通知后,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寄送投标申请书,并接受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书内容包括:
  1.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职务和技术职称、单位所有制性质、开户银行帐号。
  2.投标单位简况:包括历史沿革、批准成立部门、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简历、学术水平、参加该项目工作的科技人员数量、素质及其专业,近期从事同类研究项目的名称及成果,承担项目的主要物质条件。
  3.保证单位名称、性质及保证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二、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的招标任务书后,应按规定要求填寄投标书,内容包括:
  1.专题研究的综合说明: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