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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1986-1990年)

  丝虫病:继续大幅度降低患病率,1988年基本消灭县要占病区县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力争1990年全国基本消灭丝虫病。
  麻风病:麻风可防可治不可怕,要抓早期发现,采取联合化疗。坚持规则治疗。基本控制省由10个增至18个,县由1158个增加到1500个。现症病人少于一千五百人的省要在五年内使病人得到治愈;1500至9000人的省10年内病人得到治愈;超过9000人的省和西藏自治区在1998年以前病人得到治愈。
  (2)提高科学研究水平:
  “七五”期间,逐步建立健全五个全国性防治研究中心。充实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中国麻风病防治研究中心;建立全国性病防治研究中心、中国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组建全国鼠疫布病防治研究中心。经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使地方病科学技术水平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如期完成列入国家科研规划的克山病、大骨节病和血吸虫病研究项目。争取在鼠疫高效菌苗、南方鼠疫疫源性质、慢性布病治疗、克山病治疗药物、湖沼地带灭螺方法和廉价高效灭螺新药研制、防治抗性恶性疟的药物、加碘机械防腐、改灶防氟等课题研究上有较大的突破。
  三、实现计划措施
  实现上述计划,必须坚持改革,使地方病防治工作适应新时期的变革;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战略方针,把防病治病与脱贫致富工作结合起来;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团结协作;实行中央、地方、部门和国家、集体、个人多方集资的办法,发展防病事业。要鼓足干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指导计划的完成。
  (一)加强防治工作领导。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总结工作,建立健全防治管理机构,解决防治经费。各极领导同志应深入病区,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应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定期研究工作,下发文件,组织考核验收。各省应针对不同地区病情和工作进度,实行分类指导,尤其是抓好“老、少、边、穷”地区和防治工作薄弱地区的工作,确保防治计划务期必成。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地方病防治工作涉及社会各方面,要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病区群众宣传防治地方病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防病治病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中去,由单纯防治向综合治理发展。应把控制和消灭地方病作为开展文明村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从宣传教育、防病治病、治穷致富入手,把防治工作紧密地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要编写印发科普材料发到病区。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普及地方病的防治方法,使防病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群防群治。
  (三)加强专业机构、队伍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尚无地方病防治研究机构的,应从实际出发,予以建立。同时分期分批建立健全重病区地、县两级防治专业所(站)或卫生防疫站地方病科,缺少房屋、设备的,要尽早配套完善。每年分配一定数量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专业队伍。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在职专业人员,使其达到中专以上业务水平。在部分医学院校和研究所招收一批研究生,提高科研队伍质量。要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妥善解决好职称和福利待遇问题,保持专业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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