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审计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的复函
(职改字〔1986〕第50号)
审计署:
经研究,同意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审计专业人员暂时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的名称、档次。根据工作需要,审计人员可在会计前面冠以“审计”二字以示区别。在涉外工作时,也可采用国际惯用的审计职务名称。请你们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并结合审计专业的特点,制定审计人员实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和审批权限等,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