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
军委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广军人家庭服务
中心现场会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中办发[1985]51号 1985年10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人民团体: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江苏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推广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现场会的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
兴办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帮助军人解除后顾之忧,是新形势下对军队改革和建设的一个有力支持。这样做也有助于形成军政军民亲密团结、相互支持的良好风尚。
军人家庭服务中心是个新事物,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发展。各地学习这个经验,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办实事和取得实效,防止一味模仿、追求形式和作表面文章。
附: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关于
推广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现场会的情况报告
(1985年7月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去年7月以来,我省南通市发扬军政、军民一致的光荣传统,兴办了军人家庭服务中心,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新的经验。省政府、省军区最近召开了现场会予以推广。与会同志一致赞扬南通市办了一件牵动人心、利军利民、一举数得的大好事,表示要把这一经验迅速推广开来,开创拥军优属工作的新局面。
(一)
军人家庭服务中心于去年7月首创于海门手帕厂,取得经验后,又在25个不同条件的企业单位试行验证,进而在南通全市普及推广,截止今年5月底,已办军人家庭服务中心344个,为782户军队干部家庭调整了住房,给1187名军人妻子调换工种或工作,解决了656名合同工军人妻子因探亲而影响评奖和调资的问题,替1078名军队干部子女解决了入托入学等困难。
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由社会各方面力量组成,旨在主动为军人家庭排忧解难,为巩固“长城”尽责。其任务主要是:做好军属的思想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军人家庭安排住房,给确有实际困难的军人妻子调换工种、班次,适时安排军人妻子休探亲假,为军人家庭提供义务医疗护理,保证军人子女按时入托、入学,分担军人妻子的重体力家务劳动,为军人家庭提供致富信息、技术和可能的资金,帮助军人家庭调解纠纷,保护军人妻子的人身权益,丰富充实军人家庭的精神文化生活等。
军人家庭服务中心所做的大量工作,在军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部队来信赞赏说,服务中心解决的问题,正是部队迫切希望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前方指战员纷纷投书表示感谢,仅去年10月以来,全市就收到赞扬信1067封。直接得益的广大军属,更是深受感动,表示要积极支持亲人献身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