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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广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现场会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四、正确掌握政策,合理解决问题。服务中心在解决具体问题时,注意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办法。如军人妻子是合同工,休假按规定要作旷工处理的问题,在具体执行中,采取了灵活变通的办法,在探亲期间可不发工资,但不影响季度、年度评奖和调资。又如一些工厂规定分配住房以男方为主,而对军人家属则作特殊照顾,优先安排解决。目前,全市已建服务中心的344个单位,分房时均把军人妻子作为双职工看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又如对军人妻子调换工种、班次这类各级均无明文规定的问题,则提出一些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在军人妻子生小孩或夜间要带孩子期间,将她们调为常白班,干比较适应的工作。这些做法得到了军人家属的拥护和广大职工的支持。
  五、坚持实事求是,调节各方关系。现实生活中,有实际困难的不光是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在工作中,既考虑到军人家庭困难的特殊性,又照顾到一般职工的思想反映和实际利益;既着眼于解决军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又考虑到所在单位的可能条件,不急于求成,顾此失彼;即使同是军人家属,其实际问题的解决,也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把握“三条原则”,做到“五个优先”。“三条原则”是:对军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凡可以不花钱的,主要靠服务中心多做具体工作妥善解决;凡属确需花钱而实际情况也许可的,就要及时解决;凡属需要花钱但因经济条件所限暂不许可的,则说明情况,待条件具备后再适时解决。“五个优先”是:在同等困难条件下,军属与一般职工相比,优先照顾军属;军属与科技人员相比,优先照顾科技人员;困难大的军属与困难小的军属相比,优先照顾困难大的;军人在前线、边海防的军属与在内地工作的军属相比,优先照顾前线和边海防的;夫妇分居距离远的军属与距离近的相比,优先照顾距离远的。

(四)


  为了使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与普及,会议要求各单位:
  一、广泛地宣传军队在保卫和建设四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南通市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的事迹和经验,深入进行思想发动,统一各级认识,尽快把南通市的经验普及推广到全省城乡。
  二、把普及推广服务中心的工作同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结合起来,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来,同各地的扶贫扶优工作结合起来,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求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单位,摸清军人家庭困难情况,并着手抓落实,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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