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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下发《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开拓资金渠道,加大对野生动植物培育技术研究及推广的投入,着重于解决培育技术、发展种源、提供市场信息服务,逐步改变技术落后、条件恶劣、优良种源缺乏等现状,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提高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的总体发展水平。
  (四)积极争取税费减免、信贷优惠等财政扶持政策,增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的活力和后劲。
  (五)大力清理整顿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等活动,严厉打击借驯养繁殖为名猎捕、经营野外来源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为合法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者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优化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宏观配置
  当前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总量不足,利用需求大,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为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关系,其关键是进一步强化对资源的宏观调控,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在严格控制资源消耗总量的同时,强化资源有序流通,以重点保障中医药、文化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对资源的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效力,遏制滥用、过度消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情况,使有限资源在社会、经济领域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益。
  (一)强化国家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宏观调控手段,实行国家总量控制和市场配置有机结合的管理措施。
  (二)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及合理利用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为管理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三)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重点保障野生动植物重要产品对野生动植物原材料的需求,并在原材料收购、产品经营和出口等环节给予优先资格,简化审批程序,确保资源按优化配置原则有序流转。
  (四)逐步建立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拍卖制度,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对特殊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合理利用,实行定点、定量、定向管理措施,严格控制资源流向。
  四、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机制
  长期以来,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对野外的、驯养繁殖的、人工培植的和外来物种等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后,没有分类予以指导和区别采取管理措施。其结果是既难以强化野外种群的保护,又不利于积极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培植业的发展。对此,要根据社会对野生动植物的多种需求,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研究制定分类指导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机制,为合法进入市场的野生动植物及产品提供宽松、便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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