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
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局内各有关部门:
为了应对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突发的紧急事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建立专利代理人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密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考试工作的安全,我局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现将该预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为目标,建立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密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考试工作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四)重在预防,依法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出现的试题泄密事件。
四、组织指挥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分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的局领导,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办公室、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负责确认泄密事件等级;
3.负责制定泄密事件补救措施;
4.负责对泄密事件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向国家保密局报告泄密事件情况。
(二)各考试承办单位应当成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由单位责任人或者分管考试工作的领导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