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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437号——猪口蹄疫疫苗制造、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公告
(第43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批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为一类兽用新生物制品,现核发《新兽药证书》,并发布此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标签。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生产、检验、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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