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科研、业务单位,八个专业研究所:
根据国家奖励办通知(见《关于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4]96号)要求,现请各有关单位(院士)按照国家奖励办通知、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要求,做好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1.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限额指标总数为1项。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2.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3.国际合作司负责组织推荐1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或1个候选组织)。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联名向国家奖励办推荐1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或者1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者1名在自然科学领域独立完成科学研究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专家推荐不占用部门推荐名额。
二、组织推荐要求
1.鉴于国家奖励办今年修订了对不同奖项的分类评审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对申报项目和推荐材料的各项要求,并将第一次采用网络提交材料、网上评审的方法,因此,请各单位认真学习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积极做好本单位奖项的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奖励办通知和各奖项推荐书“填写说明”等要求,组织填写申报材料。
2.经中国气象局评审拟向国家奖励办推荐的项目,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评审意见,在7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安装“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5.00”(见国家奖励办“通知”),在该系统上填报有关信息,以便我司统一生成申报材料的网络版,并报送国家奖励办。
三、申报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