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组织,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
建设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部署和中央纪委对
《实施纲要》的任务分工要求,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切实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工作。
要按照中央纪委对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的任务分工和建设部的部署,结合各省市纪委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承担的分工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抓好
《实施纲要》中明确的修订
城市规划法、
建筑法,完善城市规划许可制度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任务的落实。
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同时”的工作制度,对
《实施纲要》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搞好责任分解,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的完成负有主要责任,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其他单位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其他配合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按照每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落实工作,将
《实施纲要》的原则要求具体细化为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的细则
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系统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各级党组(党委)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的细则,将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