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预防作用和威慑作用,又要注重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务求实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进而根据现有的审计力量确定每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项目,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避免计划外大量追加审计项目,使有限的审计力量发挥更大的效用。要有计划地开展任中审计,前移审计关口,切实解决审计数量多、时间短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实矛盾,避免和纠正因盲目追求审计数量而忽视审计质量的问题,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分步实施,逐步深化。
二、统一思想,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经济责任审计是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共同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步骤,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地要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有效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特别是在审计计划的制定、研究和处理审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审计结果利用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积极拓宽和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做到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三、总结经验,探索方法,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以提高审计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为原则,不断探索有效的审计方法和工作方式。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对所在地区、所在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如是否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以及不能有效履行经济责任而造成业绩平庸、管理不善等问题,尤其要注意探索和规范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评价标准等,不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经济责任审计能够真正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效果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