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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和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人才观,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当前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经过几年艰苦努力,以“两个确保”为重要标志的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劳动保障事业正在进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制度和体系的新阶段。办公室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政务运行的枢纽和领导的参谋助手,要充分认识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把握大势、大局、大事和大策,坚持着眼大局,立足服务,注重协调,当前要特别抓好督查督办、调查研究、依法行政、信访处理和电子政务建设5个重点,为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不断强化综合协调职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劳动保障工作的综合性越来越强,更需要沟通上下,协调各方。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办公室要切实负起综合协调职能。一是加强内部协调,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大局和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突出重点,综合平衡,努力做到各个业务领域政策一致,安排有序,措施互补。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方面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上下联系。各地向部报送请示前,要先行与有关司局沟通好;通过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送的有关劳动保障工作方面的请示,也要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深入的调查研究是履行好参谋助手职责的基础。各地办公室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亲自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要组织好本厅局的调研工作。一是把握好调研重点。办公室要根据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提出调研计划并督促落实。办公室自身的调研,应侧重对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项业务的综合把握,侧重对长效机制和短期措施的统筹考虑。二是加强研究。把通过直接调研掌握的材料和通过其他信息渠道获得的资料加以综合分析,得出对工作现状的基本估计,对发展形势的基本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努力做到有谋、早谋、多谋、善谋。三是充分运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信息。要善于借助“外脑”,调动研究机构、学会、协会等各类社会资源,开展专题研究,为劳动保障事业出谋划策。
  为推动各地办公室加强调查研究,2005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办公室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发),并逐步形成制度,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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