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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加强农民工供求和流动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的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加强农民工
供求和流动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的函
(劳社培就司函[2005]15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劳动保障厅(局):
  为落实我部《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5]3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信息收集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劳动力输入地区,要及时掌握用工单位使用外来农民工人数,摸清用工单位春节后一段时间内的用工增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汇总分析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劳动力输出地区,要及时掌握节后外出农民工人数、去向和外出时间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以便合理安排运力。
  三、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引导农村农民工有序流动。
  四、我部将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www.lm.gov.cn)开设《春运期间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专栏,请各地以省或市为单位,将输入地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如:哪类企业需要什么人,什么时间要人,要多少人,工资待遇多少,工作时间多长)、输出地春节之后农民工外出情况(如:什么时间外出,有多少人,去哪里,打算干什么)及时提供给劳动力市场网站编辑部。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编辑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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