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4年第6号

  (四)其它问题
  所属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已经制订了收款计划,催收1998年出借的资金50万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将根据审计意见加强对所属三峡地质灾害监测中心的管理与监督。

国家测绘局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2004年11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4年1月至2月,审计署对国家测绘局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两个直属事业单位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部分项目及资金),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基本情况
  国家测绘局属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局,是主管全国测绘事业的行政机构。审计结果表明,2003年度国家测绘局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务管理比较规范,预算安排较为合理,没有发现截留、挤占和挪用预算资金等严重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家测绘局当年收到所属单位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18万元。到2003年底,上述资金仍在局财务“应缴财政专户”中挂账,未按规定及时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二)4个基础建设项目(总金额为617.6万元)已超过了建设年限,至2003年末仍未完成,不利于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对已完成的国家基础测绘设施建设项目未进行整体验收。该项目由国家测绘局自1999年开始组织实施。到2003年底,33个单项工程已全部完成,国家测绘局已分别进行了单项验收,但对该项目的整体验收和结题工作尚未进行,不符合《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报中央部门;中央部门要将项目完成情况汇总报送财政部”的规定。
  (四)对部分逾期合同项目及多年以前形成的应收款项,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一是国家测绘局在2001年7月分别与3家公司签定国家基础航空摄影招标项目合同,合同资金总额1682万元,规定项目实施单位应在2002年7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截至2003年底,测绘局已支付预付款420万元,但上述3个项目因天气因素无法完成全部拍摄,测绘局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预付款仍挂在账上,未对项目进行清理,不符合财政部《国家基础航空摄影经费管理办法》关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追加预算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的规定。二是截至2003年底,国家测绘局财务账反映,属于2000年以前发生的应收款项1090万元;属于项目已完成,但仍在预拨经费中挂账的款项51万元;属于以前年度建立副食基地的投资款,现仍在局机关行政财务挂账的30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关于“应收及预付款项应以实际发生数额记账。这些款项还应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结算、催收”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审计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未及时缴入中央财政专户问题,要求尽快缴入,并提出以下建议:(一)应加强对尚未完成的基础建设项目工程的管理,抓紧实施,促进国家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应抓紧与有关部门联系,尽早完成对国家基础测绘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结题;(三)应尽快组织人员,对尚未执行完毕的国家基础航空摄影招标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财政部;(四)应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测绘局接到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后,非常重视,召开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并于2004年6月向审计署报送了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应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已按审计决定执行完毕;对以前年度遗留的部分基础建设未完工、航摄合同未执行、基础测绘项目未整体验收结题以及往来款项清理等问题,已着手进行整改落实。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