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中国烟草种植区划》项目技术负责单位进行调整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中国烟草种植区划》
项目技术负责单位进行调整的通知


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中国农业大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发《2004年度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烟科技[2004]24号)的精神,《中国烟草种植区划》研究项目由郑州烟草研究院、中国农科院资源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等三家单位技术负责,其中中国农业大学负责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南、福建和山东等7个烟叶主产区典型区划研究的技术指导工作。
  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技术负责单位之一的中国农业大学调整为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河南农业大学)。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1、工作任务:负责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南、福建和山东等7个烟叶主产区典型区划技术平台的构建,该项工作已并入国家烟草专卖局2004年度典型烟草种植区划科研项目之中。
  2、研究与开发内容:
  ①研究制订典型烟草种植区划的总体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
  ②与云南、贵州、四川、山东、河南、湖南和福建省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7省烟草局)共同研究制订各省的烟草种植区划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
  ③与7省烟草局合作开展特色烟区烤烟品质形成与生态环境条件关系研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