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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贯彻《关于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活动通知》的意见


同志们:
  今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今天,司法部牵头召集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一起召开宣传贯彻《婚姻法》的座谈会,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刚才各部门做了很好的发言,我赞成大家的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婚姻家庭的法制建设。在1950年颁布婚姻法和1980年修订婚姻法之后,都曾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贯彻活动,使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新的婚姻家庭观念深入人心,对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起了重要作用。
  现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顺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结1980年以来实施《婚姻法》的经验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一次修订了婚姻法。修改后的婚姻法重申坚持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倡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针对当前婚姻家庭关系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了修改补充。从颁布以后的初步反映来看,广大人民群众是拥护的,认为这部法律符合我国国情,维护了公民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婚姻家庭权益。婚姻法修订以后,重要的是要认真贯彻实施这部法律。这就首先要大力宣传、普及《婚姻法》,使这一部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基本法律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知法、懂法、守法。这样,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引导、规范作用才能真正实现。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婚姻法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婚姻法修订前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为我们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打下了基础。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婚姻法,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婚姻法,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婚姻法的指导思想,了解和掌握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带头遵守婚姻法的规定,积极宣传和正确贯彻执行婚姻法。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要大力宣传修订婚姻法的重大意义、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新增的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使大家都能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能够运用婚姻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婚姻家庭领域的问题比较复杂,不是一部法律就能够全部解决的。因此,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涉及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问题,应当依靠法治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涉及思想品行、生活习俗方面的问题则需要依靠德治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的。只有把加强法制教育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才能收到好的效果。在正面宣传婚姻法所倡导的婚姻家庭美德和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同时,对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也要进行揭露、批评教育和制裁。要及时打击和处理一批有关家庭暴力、重婚等违反婚姻法的犯罪行为,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深入农村和城市社区,把婚姻法的宣传工作做到千家万户,并注重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宣传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特别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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