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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司法厅(局)办公室主任会议几个文件的通知[失效]

  八、切实加强领导
  司法行政部门的信息工作能不搞好,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要将其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要选配素质高。业务强的干部充实和加强信息工作机构。要有一名领导同志主管信息工作,指导、督促信息主管部门和信息联络及时反映重大信息。同时,要协调好办公室同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使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信息工作。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办公室主任要亲自负责信息工作,重大信息要亲自起草。
  各级领导都要经常关心、支持信息主管部门和信息联络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允许他们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从政治上、生活上切实解决他们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司法行政信息工作要逐步实现思想认识理论化、组织体系网络化、管理制度科学化、采用手段现代化,以便在实现为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交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附:
  1.信息联络员登记表(略)
  2.司法信息登记表(略)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统计工作的意见



  司法行政部门复建以来,司法行政统计工作逐步发展,统计内容增多,门类比较齐全,有些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比较重视,措施比较得力,司法行政统计工作在领导决策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整体看,司法行政统计工作一直是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同政法系统各兄弟部门相比,差距很大,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对司法行政统计工作的认识不高,没有从实现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高度,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高度认识加强司法行政统计工作的重要注。
  二、司法行政统计工作的管理体制不统一。目前,司法行政统计工作的管理体制大体有三种:一是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数出一门;二是由各业务部门分口负责,数出多门;三是由各业务部门和办公室共同管理,前者负责业务数据的统计,后者负责年度汇总。由于管理体制极不统一,形成多头指挥,互相扯皮,力量分散,数据不准,时效很差。
  三、司法行政统计队伍量少质弱。绝大多数司法厅(局)没有专职统计员,而兼职统计员业务、文化素质又普遍比较低。据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统计,在现有的XX名省一级的司法行政统计人员中,没有一名是从大学统计专业毕业的。省以下的司法行政统计人员几乎全是兼职。有的身兼数职;有的甚至把其它业务部门无法安排yJ人员调做统计工作;有的平时无人搞统计,汇总报表时,临时指定几个人去办,“三分统计,七分估计”;少数人甚至靠拍脑袋填报。
  四、司法行政统计工作的质量不高。统计报表的指标缺乏科学性与系统性,统计指标绝大部分是总量指标,只反映工作数量的程度,很难反映出工作质量的程度;不少地方只是填完报表,汇总上报了事,缺乏统计分析,使统计数据仅仅成为一种资料的堆积,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司法行政统计手段十分落后。仍然是传统式的手工作业,至今仅有个别省、区、市配有微型电子计算机,工作的效率很低。
  司法行政部门统计工作的这种状况,很不适应我国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地、认真地加以解决。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提高法制观念,尽快解决司法行政统计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固司法行政统计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
  司法行政统计工作是我国社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信息的重要来源,是领导实行科学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它不仅能够客观地反映出司法行政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概貌,而且通过统计分析,还可以了解和掌握司法行政工作各个具体环节的情况,发现新动向、新问题、新经验,探索其内在的规律性。这些都在领导的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包括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在内的软科学已成为科学决策的重要理论基础。作为司法行政信息重要来源的司法行政统计工作,必然成为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工具之一。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重要的数据信息和分析报告往往决定宏观决策的正确与否。只有建立在科学数据基础上的符合客观规律的决策,才是可靠的,有生命力的。因此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要从信息时代的特点出发,从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未来出发,从实现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司法行政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下决心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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