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邹瑜、谢邦治同志在
司法部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1986年3月19日 [86]司发办字第80号)
经司法部党组批准,司法部咨询委员会于三月五日正式成立,谢邦治同志任主任,贾潜、郑希文、陈希、王浩同志任副主任,宋子成、罗之光、李一平、计明达、李波人、王珉灿、朱云、张玉根、庄重、吴剑迅、沈秉镇、李递光、崔风轩、郑文卿、冯乐进、陈书谏、陈希(原安徽省司法厅厅长)、赵振寰等十八位同志为委员。
咨询委员会不单设工作机构,由部老干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现将《邹瑜、谢邦治同志在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印发你们。部咨询委员下去调查研究时,请各地司法厅(局)提供方便。
司法部咨询委员会工作简章
一、咨询委员会性质与任务
部咨询委员会是由退居二、三线的老同志组成的咨询机构。主要任务是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向部党组提供咨询意见,及时反映各地司法行政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方面的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重大问题,反映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意见、要求以及其它重要事情,承担部党组委托的工作。考虑到老同志的年龄、身体状况,本着“调查研究,出谋献策,少劳多逸,健康长寿”的原则不安排限时的、硬性的任务也不安排具体的业务工作。工作方法主要是根据部党组的安排,探讨研究一些比较重大的问题。
二、咨询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凡已经退居二、三线的、比较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的,有较学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或司法行政理论政策水平,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坚强,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身体较好的,根据工作需要,均可聘请为咨询委员会委员。
三、咨询委员会的组成
咨询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部党组审查批准。咨询委员会成员由部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意见自愿参加。
咨询委员会不单独设立工作机构,以部老干部办公室为自己的办公室,设专职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活动经费、车辆由部办公厅安排。在省的咨询委员的活动经费由当地司法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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