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 102学时
国际金融信贷法 5学时
国际投资法 51学时
国际技术转让 34时
国际税收 34学时
海商法 68学时
保险法 34学时
涉外法律文书 34时
会计学基本知识 3学时
(二)选修课:
每个学生选修527学时,占总学时的20.7%。选修第二外国语的,需另选其他选修课不少于400学时。选修课举例:
现代科学方法论基础 51学时
计算机基本原理与应用 51学时
中共党史 34学时
社会学 34学时
世界政治与国际关系 51学时
经济管理学 51学时
统计学原理 34学时
世界经济概论 51时
国际市场信息 17时
刑法学 51学时
刑事诉讼法 17学时
中国司法制度 34时
知识产权法 51学时
公司法与破产法 5学时
环境保护法 34学时
中外合营、合作和
外资企业法 51学时
涉外经济合同法 3学时
香港经济法 51学时
工程承包与劳务出口 34学时
罗马法 34学时
外国民商法 51学时
地区一体化组织 5学时
文献检索与利用 3学时
第二外国语(德、法、日、俄语) 204学时
(三)讲座:
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活跃学术空气,每学期开设讲座若干次,介绍政法工作的形势与任务,司法工作情况与经验,国内外法学动态,以及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情况,涉外经济实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学生自由听讲,不计算学时。
四、社会调查和专业实习:
为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除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课堂讨论、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外,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搞好专业实习。四年内安排社舍调查二周,专业实习十二周。
五、科学研究:
为了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应在教师指导下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一、二年级学生主要结合课程学习写学习心得和短文;三年级学生结合社会调查写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或学年论文,时间二周;四年级学生写毕业论文,时间四周。
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