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命名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农企发〔20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畜牧、农机、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局(厅、委、办):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我部开展的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引导农加工企业向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小城镇集中,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形成和小城镇建设,经研究决定,命名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等59个农加工基地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见附件)。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引导全国农加工示范基地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依托,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整合各种优势要素和资源,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倾斜,促进其加快发展,为构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做出新贡献。
同时,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清理整顿开发区和保护耕地资源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以示范基地为名,乱占耕地。违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00四年十月三日
附件:
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河北省
丰润乳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河北三鹿牛奶加工业示范基地
东方食品工业示范基地
遵化市绿苑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辽宁省
阜新国家级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沈阳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
盖州市榜式堡镇丝绢产业示范基地
辽宁博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吉林省
双辽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前郭县郭尔罗斯绿色食品工业示范基地
长春市吉林德莱鹅业生态食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东辽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示范基地
黑龙江省
庆安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