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的通知
(劳社鉴函[2004]59号)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规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促进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及实际工作情况,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
一、为完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促进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及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是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的专家型的非常设工作机构。
三、各专业委员会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理有据、有错必纠的工作信条;应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各委员的诚信档案。
四、各专业委员会应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工作作风,坚持工作中的保密原则,并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及办公室主任共同签署《工作职责确认书》。
五、各专业委员会应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的年度工作计划内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各项工作。
六、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了解、掌握和研究职业技能鉴定领域中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相关处室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参与研发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科学技术方法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