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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标准局关于出版发行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废止的第二批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04年6月18日 实施日期:2004年6月18日)废止

文化部、国家标准局关于出版发行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4年11月5日)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技术标准是从事生产、建设以及商品流通的共同技术依据,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出版国家标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了确保国家标准的质量,加强对国家标准出版发行工作的管理,现作如下规定:
  一、凡属国家标准局审批发布的国家标准,均由中国标准出版社统一出版。
  二、未经正式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印刷和公开征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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