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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淮河太湖流域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的通知

                                  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淮河太湖流域“环保知识下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玉庆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崔 波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杨朝飞 (国家环保总局自然司司长)
      陆新元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司长)
  成 员:刘国正 (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办主任)
      张乐斌 (团中央全国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林又槟 (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司处长)
  副主任:郭孟谦 (团中央青农部林牧处处长)

  附件2:

淮河太湖流域环保知识下乡活动方案

  一、 宗旨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环境警示教育的指示精神,大力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村青年和群众生态环境意识,促进他们自觉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积极推动保护母亲河行动深化、推进淮河、太湖流域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 主办单位
  国家环保总局、共青团中央
  三、 时间
  2001年6月30日8月30日
  四、 活动范围
  每省(市)确立两个重点县,每县确立两个重点乡镇。其它地区逐步推开。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 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启动仪式于6月30日在江苏省举行。五省一市环保厅(局)、团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大学生代表参加。
  (二) 、举办生态环境科普知识大集
  组织环保专业人员、大学生环保下乡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到重点乡镇,通过发送环保科普知识读本,举办环保知识、法律法规讲座,表演环保文艺剧目等形式,将环保知识送下乡。国家环保总局、团中央将向每省(市)各赠送1千套环保科普知识挂图。
  (三) 开展“小事做起来,保护母亲河”活动。
  在活动重点地区介绍少用化肥农药,不焚烧秸杆,不乱扔农药瓶、废旧农膜等一件或几件生活中的环保小事,将其内容制作成小卡片分发到农民群众手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推动农村青少年开展作一件环保小事、提一项环保小建议活动,并及时收集好的事例和好的建议,加以总结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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