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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加强小学法制教育的意见[失效]

  1.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2.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
  4.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5.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6.爱护名胜古迹和珍贵文物;
  7.爱护珍贵和有益的动物,保护树木、庄稼;
  8.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看坏书和坏录像片,不赌博;
  9.尊重通信自由,不私拆、撕毁别人信件和揭取邮票;
  10.相信科学,不参加迷信活动;
  11.建立同学间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12.从小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上述各点以及随文印发的《小学法制教育基本要求》仅供各地参考。各地应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和城市、农村、林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安排教育的内容。
  四、在小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从全国讲仅仅是个开始,尚缺乏经验,因此,要有准备、有步骤地推开。在方法上,一定要坚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推动一般。在工作中,要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正确处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都是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组成部分。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产主义道德是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是共产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学生法制观念的逐步形成同样要建立在共产主义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上,而从小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也有利于小学生道德观念的培养和良好行为的训练。因此,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既不能相互取代,又要在教育内容上做到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2.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
  对小学生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积极启发诱导。小学生年龄小,好奇心胜,模仿性强,辨别是非能力差,因此在教育中要以讲正面事例为主,注意运用英雄模范人物和学生中的先进榜样去教育感染他们,举违法犯罪案例量不宜多,内容更要得当,不要讲罪犯作案的具体手段与详细情节,不要讲残忍恐怖、荒诞淫秽的内容,防止产生消极影响。
  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针对社会不良现象对学生的影响,从正面进行积极诱导,增强学生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要严格区别学生中违犯纪律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切忌把小学生中某些不良行为或由于无知产生的一些问题与违法犯罪行为混淆起来。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他们提高认识,不要用法律恫吓学生,不要让学生人人检查,不要让学生在公众面前作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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