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方等十三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5]19号)
中诚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五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吉林世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中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三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江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市平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天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中诚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拟任董事长高方、总经理叶晓,五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涛都,吉林世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叶方华,苏州中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林光,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陈健飞,三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史本鹏,江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王子洪,深圳市平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张帆,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汪正,金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卢赣平、沈纯,天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杨幸国的任职资格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