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202号)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招金发[2004]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人民币,同意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修改。
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招商证券出资为6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荷兰投资出资为4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中电财务出资为1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华能财务出资为1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中远财务出资为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