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乙方负责合作内容的信息或乙方服务程序平台的更新和维护,确保发送信息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及时性。
8. 甲乙双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乙方合作的帐号密码及乙方其他的注册资料。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资料外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遗忘账号密码,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找回。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密不善致使乙方帐号和密码泄露,而造成乙方客户流失或其他损失纠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9. 因政策行业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对该协议的条款进行合理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合作的服务内容及佣金分成等进行调整,修改条款甲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认为不合理,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乙方在通知甲方后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与合作。
10. 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做与甲方同类信息产业的第三方内容及推广的合作。
如出现上述问题,甲方将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停止合作、扣发应得分成、冻结帐号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影响严重的,甲方保留进一步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利。请乙方自觉遵守!
四、利益分配
1. 所有合作项目(合作项目指甲方通过乙方的合作项目)上的信息费价格,甲方应及时、详实地通知乙方。
2. 协议期间,该项目在所有的移动网络运营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获得的移动数据 业务实际收入(业务总收入扣除网络运营商统一收取通道费和收入分成,以网络运营商定期提供的对帐单为依据)扣除由甲方对该收入交纳的流转税(___%,如果法律、法规做出调整和修改,则以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为准)后的实际收入为基础,按以下方式进行利益分配:
甲方为___%,乙方为___%;
在乙方掌握该技术,并能自行开发相关的业务后,其该块的分成比例调整为
甲方为___%,乙方为___%;
以上业务结算将纳入移动坏帐。双方约定,共同承担移动坏帐。并于合作分成总金额中扣除。其上所有广告收入归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所有。
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于每月月初核对上月数据,甲方于每月___前将乙方上月应得分成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最低结算金额为___元,不足则累积至下一月,直至达到最低汇款额___元时汇出。
3. 纳税条款:乙方按当月收入金额给甲方提供信息服务费或劳务费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将按深圳市特区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由甲方代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