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成绩优。出色完成岗位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三、评选方法
各市农业局按分配名额,做好市本级先进工作者、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额的分配、汇总和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按市分配名额做好有关申报工作。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市级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级先进工作者的推荐。我厅对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审核评定,并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与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构建监管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认真搞好评选活动,真正起到表彰先进典型,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整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要求材料详实、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先进单位事迹材料在2000字左右,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在800字左右。
请各市农业局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格一式2份寄送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广西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邮编:530022,电子邮箱:scxxc@gxny.gov.cn ,联系人:葛维,联系电话:0771-2182553。
附件:1.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地市
| 区直、市级
先进单位(个)
| 县级先进单位(个)
| 先进工作者(人)
|
区直单位
| 3
|
| 15
|
市级
| 6
|
|
|
南宁市
|
| 4
| 15
|
柳州市
|
| 4
| 12
|
桂林市
|
| 11
| 25
|
梧州市
|
| 4
| 10
|
北海市
|
| 2
| 7
|
防城港
|
| 2
| 7
|
钦州
|
| 2
| 8
|
贵港
|
| 3
| 6
|
玉林
|
| 4
| 13
|
百色
|
| 7
| 18
|
河池
|
| 7
| 16
|
贺州
|
| 2
| 10
|
来宾
|
| 4
| 10
|
崇左
|
| 4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