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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三、试题类型

  中、初级考试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9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至1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0年3月16日至19日,报考人员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报名点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报考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44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考试费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考试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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