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渝府〔2009〕196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定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巫山府文〔2009〕1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的《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二、同意可研阶段比选论证确定的中硐桥水库正常蓄水位736.00米及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和建设征地范围界定。
三、同意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和成果。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1383.01亩,其中耕地559.33亩、林地636.7亩。搬迁人口146户478人(均为农业人口),拆迁房屋22563.15平方米,淹没或影响专项设施包括村级小学1所、四级公路3.4公里,以及电站、输电线路、通信设施等。
四、同意规划设计基准年为2008年,枢纽工程区规划设计水平年为2010年,水库库区规划设计水平年为2012年。
五、同意生产安置人口计算的原则、方法和结果,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612人。
六、同意规划基准年搬迁人口588人,规划水平年搬迁人口5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