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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管局党委关于做好200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城管局党委关于做好200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管理条例(试行)》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甬纪发〔2009〕4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现就做好200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200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吸取近年来查处的王华元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对照检查自身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建设、遵守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为继续深化科学发展观在城市管理的实践提供有力的保障。

  按照这个主题,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上的报告,以及省委、市委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赵洪祝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中纪委、监察部《关于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等文件和资料,学习各类先进典型,提高思想境界,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全局意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2009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在2010年春节前召开,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合理安排,确定具体日期后应提前5天按规定要求分别报送相关材料至局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以便及时审核和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后,应在15天内将相关材料(总结、会议纪要、整改措施等)和《2009年度领导干部廉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送局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

  二、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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