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何家桥线内河航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395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何家桥线内河航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333号)及海盐县发改局等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何家桥线航道位于嘉兴市海盐县境内,其东侧为嘉兴港海盐港区,西端连接着杭平申线航道,具有良好的“前海后河”区域优势。目前,该航道处于自然状态,大型船舶无法通行,外海到港货物只能通过公路疏运,货运成本较高。加快何家桥线航道的改造,对实现海河联运、航道联网、降低运输成本、促进地方港口和经济发展是必要的。该项目符合嘉兴市内河航道网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标准
何家桥线航道改造工程起于杭平申线的支线官堂线,终于杭州湾北岸内侧的白洋河,全长5.11公里,包括新建桥梁4座及辅助配套工程等。全线按六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宽度20米,水深2.5米,转弯半径不小于250米,桥梁按净空高5米控制。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0576万元,项目资本金4000万元,由海盐县交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自由资金解决,5000万元利用银行贷款,其余1576万元由海盐县交通局负责解决。
四、项目业主和建设模式
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何家桥线航道按省政府浙政函〔2007〕67号“四自工程”建设模式实施。
五、其他
下一阶段请根据省建设厅(浙规选字第〔2009〕054号)、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预〔2009〕156号)、省环保局(浙环建〔2006〕17号)和省水利厅(浙水许〔2005〕99号)文件做好土地报批、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