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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在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建立“江苏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的批复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在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建立“江苏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的批复
(苏林业[2009]87号)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建立省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基地的申请(宁园动[2009]47号)收悉。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位于南京市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园内软硬件设施齐全,具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条件和实力。多年来,承担了众多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任务,为我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经研究,同意将你园纳入我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网络,依托你园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建立江苏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你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贯彻《关于加强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林办业[2009]16号)精神,切实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争取成为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方面的典范,继续为我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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