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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鸣雁等同志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鸣雁等同志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通报
(鲁政字〔2009〕3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我省广大新闻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新闻宣传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为调动和激发广大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省政府决定,授予大众日报张鸣雁、鲁中晨报张天卫、山东电视台林修功、山东有线电视中心王英(女)、烟台日报传媒集团郑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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