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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2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委牵头组织制订的《宁波市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宁波市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
(市发改委、市经委)

  有色金属产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产品品种多、应用领域广、产业关联度高,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经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有色金属产业平稳运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特制订本计划。计划实施期限为2009~2011年。

  一、产业现状

  “十一五”前三年,是我市有色金属行业快速发展期,产业规模迅速扩大,重点企业快速成长,在全市工业经济的地位得到快速提升。2007年,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工业企业226家,年生产铜13.46万吨,铜加工材55.74万吨,铝材17.65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461.7 亿元,出口交货值25亿元,工业增加值35.2亿元,利税总额22.2亿元, 其中利润总额15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2倍、2.55倍、1.68倍、1.4倍和1.65倍。但是从2008年上半年起,我市有色金属行业逐步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产量不断下降,市场需求疲软,引起行业全面亏损,行业平稳发展面临严竣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自主创新为动力,扶强扶优和限小淘劣相结合,加强节能减排,强化精深加工,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促进我市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应对危机与产业振兴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有色金属行业面临的困难,保市场稳定,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企业,保主要品种,促进行业平稳运行;利用市场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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