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桐梓燎原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遵义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转报桐梓县燎原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遵市发改建设[2009]18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和建设规模
同意道路路线起于桐梓县城西南部县老年福利院附近(起点坐标X=84011.348,Y=12766.784),经燎原大坝、葫芦坝后终止于桐梓容光公路K4+600处(终点坐标X=81190.290,Y=10624.304)。路线全长4.543公里,其中新建4.353公里,利用已建道路0.19公里,共占地17.6公顷。
二、建设标准
同意全线采用城市Ⅱ级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40米,路基宽度4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设计地震烈度为Ⅵ度。
三、路线设计
原则同意路线设计方案。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
四、路基、路面、道路横断面
原则同意路基、路面结构及道路横断面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结合现场土质特点进一步优化路基处理方案。
五、桥涵工程
原则同意全线新建两座桥梁工程设计。下阶段工作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桥梁结构设计,保证桥梁安全。
六、交叉工程
原则同意全线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远期规划进一步优化部分交叉口设计方案,保证人流、车流的顺畅通行。
七、市政管线
原则同意全线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管线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城市排水规划进一步优化排水设计内容。
八、同意沿线交通工程设计。
九、原则同意环保、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