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服务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09〕139号)
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核准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载设备价格的请示》收悉。为加速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你中心按省交通厅、省高管局安排,建设了我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为有利该系统正常运转,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参照外省做法,现就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服务价格批复如下:
一、运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为车主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坚持自愿和服务有偿原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
二、服务内容包括:1、清空电子标签OBU、湘通(IC)卡的初始设置,连接加密机,写入湖南省公共密钥;2、将客户和车辆信息写入OBU(IC),并激活OBU;3、登记OBU(IC)信息到客户系统;4、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安装OBU。
三、核定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OBU价格为400元(附送IC卡一张)。因IC卡损坏需补办的,可收工本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