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加强我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津粮市场〔2010〕1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
根据《天津市粮食应急预案》、《天津市粮食局应急体系操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非常时期我市粮食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粮食应急投放及时、到位,现就加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必须高度重视粮食应急网点的建设和管理,并将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从今年1月份开始,每两个月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对属地内、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基本情况要进行一次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于第三个月10日前报送市粮食局市场管理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时期各项工作的衔接,确保应急供应粮源及时准确投放。
二、根据网点的变化情况,认真做好应急供应网点的增补工作。对网点的变化情况要及时掌握并反馈市粮食局市场管理处,非特殊原因,应急供应网点不得随意变更。确定变更的,要按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设立条件,合理统筹安排,及时补充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做好挂牌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