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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性标准;负责旅行社设立和变更的申报及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申报和定点企业的有关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平台、旅游网站的建设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旅游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旅游年鉴及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培训、教育等工作。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二)规划开发科

  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和行业政策;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三)旅游促进科

  承担境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参加国际、国内旅游行业的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促销活动;负责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交流。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四)行业管理科(安全监管科)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行社设立和变更的申报;负责《导游证》和出境旅游《领队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工作;承担旅游标准的有关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公民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防范体系和预警体系,组织拟定全市旅游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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