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开发的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革命老区开发工作。
(二)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
(三)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四)拟定对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的扶持意见。
(五)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六)协调拟定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引进外资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全市贫困地区干部的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办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机关党支部)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管理机关事务;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值班、保密、会议组织工作;综合全局工作,组织实施机关的规章制度;承办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编制3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二)宣教法规科
负责检查督促扶贫开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提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负责扶贫开发有关政策规定的起草工作,承办其他法律性事务;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组织扶贫工作重大课题的研究;负责收集扶贫开发重要资料和信息;总结交流扶贫开发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