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查方法:
(1)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或抗凝真空采血管采静脉血1.0ml,置于含150g/LK2EDTA水溶液10ul的塑料试管或硅化玻璃试管中,加盖后颠倒混匀抗凝;
(2)采血时压脉带绑扎时间不能超过1分钟,采血顺利,血液与抗凝剂混匀要充分,不能产生气泡,避免溶血;
(3)检测前标本置室温即可,采血后在4小时内完成检测,已检测的标本加盖后在普通冰箱保存3天。
3.操作步骤:
开机自检-质控检测-输入工作表-加载标本-测定操作-结果审核-报告。
4.诊断标准:
项目名称
| 英文缩写
| 参考范围
|
白细胞计数
| WBC
| 儿童:(8.0-11.0)×109/L
成人:(4.0-10.0)×109/L
|
红细胞计数
| RBC
| 男性:(4.3-5.4)×1012/L
女性:(3.8-4.8)×1012/L
|
血红蛋白
| HGB
| 儿童:120-140g/L
成年男性:130-150g/L
成年女性:110-140g/L
|
血小板计数
| Pt
| (100-300)×109/L
|
5.记录方法:
(1)结果经审核后,确认无误后发出报告。
(2)报告单上标明结果的计量单位、参考值范围、报告日期、时间、操作者和审核者签名,并有与申请单相同的医学信息。
(3)如收到标本的质量可能对测定结果有影响的也在报告单上提示。
附件2
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
质量控制标准(试行)
根据卫生部、
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和《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鲁卫办发[2009]4号)的要求,为做好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依法执业
㈠体检机构与工作人员依法执业。
㈡认真遵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要求,诊疗科目及技术依法准入。
㈢按照《
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法》等规定,执行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体检活动。
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㈤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落实监督意见。
二、体检机构资质
㈠机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政府举办的公立性医疗机构。
2、能独立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3、能对学生健康检查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
4、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足够的学生健康检查场所、工作条件和必备的合格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
5、有健全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规章制度,并装订成册(包括: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科室工作制度;感染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等),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㈡体检场所设置要求
1、学生健康体检场所应设置在具有独立于医院诊疗区外的健康人群体检场所。
2、应设置独立的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检验科、消毒供应室、统计室等。
3、有男女分开的内科、外科检查室(各不少于1间),并有男、女卫生间。